防排煙風管的耐火極限要求
1、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對風管耐火極限的要求:
(1)排煙風管
(2)加壓送風風管
(3)補風風管
2、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對風管耐火極限的要求:
風管穿過防火隔墻、樓板和防火墻時,穿越處風管上的防火閥、排煙防火閥兩側各2.0m范圍內的風管應采用耐火風管或風管外壁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,且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該防火分隔體的耐火極限。
(通常情況,防火隔墻耐火極限2.0h;樓板耐火極限1.5h;防火墻耐火極限3.0h。)
3、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對風管隔熱的要求:
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,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熱,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
注:排煙風管設置隔熱的目的是防止高溫煙氣引燃吊頂內的可燃物。車庫無吊頂,且都是機電管線,無可燃物,從隔熱要求來看,車庫排煙風管無需設置隔熱措施。當吊頂內無可燃物時,也無需設置隔熱措施。
隔熱和耐火極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!
4、耐火極限定義
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,建筑構件、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,至失去承載能力、完整性或隔熱性時止所用的時間,用小時表示。
風管的耐火極限包括風管的耐火完整性和風管的耐火隔熱性,兩者需要同時滿足。與結構梁、柱子、承重墻不同的是,風管無需滿足耐火承載能力。
耐火完整性針對的是“火”,即風管在火災中需保持結構完整性,不能被燒穿、燒爛、燒毀;耐火隔熱性針對的是“煙”,即風管內的高溫煙氣不能引燃周圍可燃物。
由此可見,風管耐火極限要求已經包含了風管的隔熱要求,如房間吊頂內的排煙風管滿足0.5h耐火極限時,無需再進行隔熱處理。